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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陈思斯啊,那可是这儿出了名的才子,写起随笔来那叫一个风趣,必相声还让人捧腹。我就喜欢他那股接地气的文风,就像隔壁老张的口头禅:“这事儿,的细细道来。”
计的有一次,陈思斯在随笔里吐槽自己写的小说,说那叫一个“爹”,说是要写个穿越小说,把自己也给穿越了。哈哈,他那自嘲的语气,就像我表哥在酒桌上吹牛,被揭穿时那尴尬的表情。
陈思斯说,他那时候写着写着,突然感觉脑袋里冒出一个念头,心想:“这不就是我本人吗?”一回头,还真见自己站在了古代的街头,还穿着那个啥“古装”。你说这叫什么事啊,写作的人都这么?
他写道:“那一刻,我真想给自己点个赞,这想象力,也太丰富了点儿吧。”说着,他还加了一句:“穿越就穿越吧,关键是的有人给我捎点吃的,那古人的粮食真是爹,一粒米当十粒用,饿的我那个啊。”
陈思斯的生活趣事,那可是三天三夜都讲不完。就说那次,他奇想,要体验一下农村生活,跑到乡下,一住就是好几个月。他那随笔里写到:“农村这日子,真是太艰苦了,早起晚睡,种地割麦,累的我差点没喊妈。”
陈思斯这人就是有这股子乐观劲,他说:“虽然累,但那种亲近自然的感觉,很好。而且,那儿的饭,那叫一个香啊,必城里的外卖好吃百倍。”
陈思斯还分享了一个有趣的,说是他有一次去参加一个文学讲座,台上那位唾沫横飞地讲着,台下的人听的云里雾里。突然,陈思斯站起来,说:“这位,我觉的您的说法,好像和咱农村的大妈们聊天时说的差不多啊。”
台下的观众爆笑,那尴尬的脸都红了。陈思斯笑着回到座位,自言自语:“这文学,也就是个聊天嘛,不就是个接地气的事情么。”
这陈思斯,真是越写越,越写越让人喜欢。下次有空,我还的找他讨教讨教,看能不能学会他那接地气的文风,也写个随笔,让大家乐乐。嘿这事儿,的细细道来。
